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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保險監管制度及有關轉介保險業務的通告
來源:Century Investment Consulting 類別:最新通告 發佈時間:2019-10-01
為配合於2015年12月成立的保監局在2019年9月23日實施的《新的保險監管制度及有關轉介保險業務的忠告》,2019年10月1日起,本公司現正作出以下調正:
張貼上述由保監局發出的守則-《新的保險監管制度及有關轉介保險業務的忠告》-於本公司的網頁,並懇請會員和轉介人遵從相關守則。
要求會員及轉介人於轉介客戶至本公司的保險經紀時必須獲得客人簽名同意。會員或轉介人要先出示客人簽名同意轉介的證明文件才可收取傭金或介紹費。
會員或轉介人隻能收取首次保單的傭金或介紹費,若要持續收取保單續保的傭金和介紹費必須每個季度持續交新單。
轉介人必須於本公司登記成為會員,以便本公司就相關保單事宜追究責任。
世紀投資策劃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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